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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2335

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委宣传部拟评选2024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单位领导重视,有工作制度和工作队伍保障,积极做好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

2.按照《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新闻宣传信息,程序规范,稿件质量高。

3.具有对外新闻宣传意识,不断创新工作,单位工作和成绩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出镜率和显示度高。

4.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单位网站、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建设与维护良好,新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力。

5.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新媒体平台各类主题征稿中,主动投稿,稿件采用率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能力突出。

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5篇以上。

二、参评对象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

三、评选办法

1.党委宣传部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发表文章的数量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

2.先进集体参评单位请填写《各单位主要新媒体平台推送内容统计表》(见附件1)。

3.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再申报推荐。

4.学生先进个人参评请填写《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认真总结,通过评选,发掘培养新闻写作人才,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升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

2.各职能部门参加评选的学生助理,填写《申报表》后报本单位负责老师统一报送。

3.各学院(部)推荐1-3名候选学生(不超过3人)填写《申报表》,由相关负责人统一报送。

4.大学生记者团依照分配的名额填写《申报表》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老师统一报送。

5.各单位《申报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4年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命名,《新媒体平台推送统计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4年度新媒体平台推送”命名,纸质版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申报表和统计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sdbbj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00。

6.报送地点:勤政楼309办公室。联系人:石晓倩,电话:3325863。

 

附  件:1.各单位主要新媒体平台推送内容统计表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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