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涉及到我校为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共四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筹备,发布通知,2月17日-2月24日。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认真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发布工作通知。
(二)组织人员,在线填报,2月24日-3月31日。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本项工作均设置为在线填报。
1.各学院流动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入口(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通过学校博管办分配的账户、密码登录“参评设站单位”栏目,在线填报数据。
2.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少于5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入口(网址同上),通过“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栏目,在线填报数据。
3.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通过“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如实填报个人业绩。
注意事项: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单位填报。故为保证评估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学院流动站要求博士后人员认真填报“在站期间成果”。
(三)填报反馈,修改提交,4月1日—4月10日。
学校博管办根据流动站提交的网上评估材料提供反馈意见,学院流动站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四)研究结果,上报材料,4月11日—4月30日。
学校博管办根据各流动站工作业绩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撰写学校博士后工作总结报告,并向省博管办、全国博管会上报考核评估材料。
(五)实地考察,确定等次,5月-8月。
全国博管会对各流动站上报的数据进行检索、查证;省博管办根据疫情实时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实地检查,主要包括参评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审核汇总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三、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
请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的补齐短板,以评促建,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有力提升流动站建设运行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2020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指标及说明.rar。
人事处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