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2913

为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程序,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2. 坚持科学选拔: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

3. 坚持择优录取: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复试比例为1:1.2, 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结合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3. 成立复试专家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的实施。专家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2.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5329日—330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9日上午考生报到,报到地点: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103室,329日下午专业测试,330为各学科英语及综合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

 

 

 

1

资格审查

3298:00-12:00

计算机学院103

2

C 语言上机编程》机试

32915:00-17:00

实训大楼(西302、西304、西305、西307

3

C 语言程序设计》 笔试

32915:00-17:00

计算机学院103

4

同等学历加试

32917:20-19:20

计算机学院103

5

英语考核、综合面试

3308:00-1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东区文昌楼(216教室)

3308:00-12:00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

东区文昌楼(218教室)

3308:00-18:00

(计算机技术专业)

东区文昌楼(208教室、210教室)

3308:00-13:00

(软件工程专业)

东区文昌楼(218教室)

3308:00-18:00

(人工智能专业)

东区文昌楼(214教室)

3308:00-12:00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

东区文昌楼(205教室)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4

34

51

51

302

085404

计算机技术

34

34

51

51

280

085405

软件工程

34

34

51

51

302

085410

人工智能

34

34

51

51

260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34

34

51

51

309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全日制)

33

33

50

50

245

2. 招生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含推免等)

已录取推免生

联合培养计划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3

1

信息工大3

085404

计算机技术

50

 

信息工大16

085405

软件工程

15

 

信息工大6

085410

人工智能

29

 

信息工大5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15

 

信息工大5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全日制)

3

 

 

 

3.复试名单

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学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说明:加分照顾及专项计划已在备注中说明)

4.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方所列的材料,资格审查包括线上审查现场审查

线上审查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53281200之前,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材料审核情况及结果

现场审查需携带初试准考证与材料清单各项内容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41015日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

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9)专家推荐信;

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

1外国语测试(满分100分)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外国语考试,分3个环节。

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

听力测试:听题并回答问题(老师提问)。

口语测试:考生随机抽题进行翻译(200-300字短文)。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C 语言上机编程》考核方式为机试,《C 语言程序设计》考核方式为笔试。

3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考试时间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成绩构成

1)复试总成绩的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复试

专业

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计算机技术

20

50

30

100

2.软件工程

20

50

30

100

3.人工智能

20

50

30

100

4.网络与信息安全

20

50

30

100

5.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20

50

30

100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复试×占比+专业测试×占比+综合面试×占比

2综合成绩的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以上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1.拟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依据综合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4. 体检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拟录取考生于56日前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报到处公示栏中分别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271

电子邮箱:xutianhe@htu.edu.cn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32696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0373-3328280(纪委)

十一、附则

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政策执行。

2.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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