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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李梦超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10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招收硕士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推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调整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瞿洪明    

  员:张恩  张俊娜  刘春红  毛文涛  段新涛 徐天贺(秘书)

3、成立复试小组,依据本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结构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四、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

1、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1010日(周二)9:009:30

地点:计算机学院104办公室。

2、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1010日(周二)9:30—10:30

地点:计算机学院103会议室。

3、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获得相关院校的推免资格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 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 大学期间的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由学院查验原件并存留复印件,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上交研究生学院。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本次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录取办法

(1) 采取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2) 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心理素质

(3) 综合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成果报告、实验技能操作等形式,面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按满分100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4) 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完善申诉复议

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投诉电话: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6271(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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