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师大学〔2022〕26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学院(部)和全体政工干部在践行“精育良才、教育报国”初心使命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学生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师大学〔2020〕3号)做以下修订。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考评、重点突出、以评促建、以评提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生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学生工作内涵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考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目标考评与过程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三、考评内容学生工作考评总分100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学生资助、国防教育与动员、毕业去向落实、队伍建设、品牌建设与推介和负面清单(扣分项)等方面,其中负面清单主要考察各学
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