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命题工作制度(试行)师大继〔2019〕2号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管理,规范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命题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应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考核应考者系统掌握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引导个人自学,树立良好学风。第二条加强命题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实现命题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第三条命题教师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业务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善于合作、身体健康并热心自学考试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教授或副教授。第四条命题教师必须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命题任务。第五条命题工作管理人员应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作风严谨、有独立工作能力、熟悉命题工作和教育测量学等有关知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正式工作人员。第六条对命题教师和命题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保密法规、纪律处分条例及命题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签定保密协议责任到人
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