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治话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理阐释”暨第十四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邀请函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10

尊敬的_______

您好!  

近年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为新兴的法政治话语,为我国法治建设发挥着重要的理念指引与话语导向功能。由于法治中国战略的确立以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路径的确立,使得中国式现代化同时也应该是法治话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其中,把依法治国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地位,彰显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渐趋成熟。

2023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法治话语、法治修辞与法治思维,作为以法治为价值导向之话语体系与思维方式,能为阐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助力,构成推动我国法治发展的重要话语资源与方法依托。与此相适应,我们需要系统展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研究,全方位地为法治建设提供话语支持、理论支撑和思维指引。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话语、法治修辞、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入系统研究,法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以法治话语研究为重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将于2023422日举办“作为法治话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理阐释”暨第十四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最初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发起,已由山东大学(威海)、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连续举办十三届,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反响和社会效应。鉴于您在法治理论、法治话语和法律修辞领域的卓越研究成就,刘作翔、陈金钊、谢晖、胡玉鸿、蒋传光、张继成、熊明辉、刘风景、于庆生等教授特邀请您拨冗参会。

本次会议主题为“作为法治话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理阐释”,投稿请围绕(但也不限于)下列论题展开探讨:

1.中国式现代化的法理阐释

2.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意蕴

3.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修辞表达及实践进路

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阐释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

6.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7.法律阐释及其法治意义

8.法律论证、法律修辞及其法治意义

9.基础法学学科的学术增长点

10.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

一、会议时间

2023421日报到,422日学术研讨。

参会论文请于415日之前发至邮箱:cyq9839@163.com

二、会议地点

新乡开元名都大酒店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中路888

乘车方式:

1.从高铁站乘坐出租车到达参会酒店,共5公里行程,约15元。

2.在高铁站公交车站牌处乘坐66路公交车,至世纪村公交车站处下车,约40分钟。

三、会议费用

秉承历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传统,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四、会议回执

为准确统计参会人数,请您于4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以下邮箱:cyq9839@163.com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邮箱:cyq9839@163.com

人:

郭少飞   法学院     13803991233

崔雅琼   法学院     13598656393 

吕玉赞   华东政法大学          15026633292

 

 

                          法学院

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以法治话语研究为重点”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

2023315


  • 河师大法学院官方公众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