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生计划调整,我院需调剂招收部分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现将调剂工作有关安排及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条件与政策。
2.符合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
3.调剂考生所有科目与总分须达到A类地区国家线,即单科(满分=100分)需达到45分,单科(满分>100分)需达到68分,总分需达到326分。
二、接受调剂专业和名额
接受调剂专业 | 学习方式 | 名额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10 |
三、调剂申请程序
(一)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公布的调剂专业与名额,网上填报调剂志愿,不通过系统的,调剂无效;
(三)我院调剂名额与调剂复试考生数的比例为1:2,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8:00-20:00。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以初试成绩为标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选取。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资格审查包括线上审查与现场审查。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及时进行以下操作:
考生在调剂复试前须准备下列材料,详见材料清单。于4月15日下午18:30前提交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上传有关材料,接受线上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需携带初试准考证与材料列表各项内容的原件、复印件一份。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地点:崇法楼218办公室。
材料清单:(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依次上传)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10月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2.专家推荐信。
3.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各类证书等。
学院于复试前要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复试的每场考试均须查验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核验。
(二)调剂复试及说明
1.调剂复试时间与方式
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时间为4月16日上午8:30,复试侯考场为崇法楼301。复试地点为崇法楼303。
考生次序采取现场抽签方式进行,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成绩各项占比及说明
外国语复试 | 专业复试 | 专业技能测试 | 综合面试 | 合计 |
20 | 25 | 25 | 30 | 100 |
说明:
(1)英语翻译、专业复试、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均通过现场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进行一次即可全部完成;
(2)英语翻译、专业复试、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3)英语翻译的形式为,考生从题库中选择题目,朗读题目,并当场翻译为中文,面试导师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分值为100分;
(4)专业复试的形式为,考生从题库中选择试题,并当场回答。专业复试科目为经济法学,复试书目请参考招生简章,分值为100分;
(5)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为,考生回答面试导师提出的问题,侧重于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分值为100分。
(6)综合面试分为两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一部分为英语口语,考生先进行英语自我介绍,之后与面试导师进行英语口语交流,考察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分值为20分;
第二部分为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回答面试导师提出的问题,面试导师依据考生回答情况打分,共计80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请在4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工作业绩加分,直接加到综合面试成绩中(若加上工作业绩分数的综合面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所有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发送至邮箱hsdfxyyjs@163.com。并同时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上传至补充材料。
(为便于工作人员审核,请规范命名,不按要求或者逾期提交者,不加分。所有证书必须是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 计分 | 备注 |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 5分 |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
获市级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 3分 | |
获县级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 1分 | |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 2分/篇 | |
CN期刊 | 1分/篇(上限2分) |
3.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民事诉讼法学与中国法制史,每门分值为100分。复试用书参考招生简章。加试考生请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地点为崇法楼301。时间安排如下:
4月15日上午9:00-11:00 民事诉讼法学
4月15日下午15:00-17:00 中国法制史
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外国语成绩×20%+专业复试×25%+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30%)×40%
外国语成绩、专业复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取整数,带入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如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出现成绩并列并影响录取的,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计算排名。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数额,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对于被我院录取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
我院发送拟录取通知后,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确认该拟录取通知,逾时不确认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
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均不得放弃拟录取资格。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学校、学院通知,按要求及时回复短信、提交有关材料!
望各位考生诚信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3-3830332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