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徐晓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20

为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程序,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2.坚持科学选拔: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

3.坚持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结合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3.成立复试保障小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协调复试中各项工作的保障。

4.成立复试专家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的实施。专家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5年3月29-330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8日考生报到,报到时间为8:00-17:00。报到地点:东区法学院218。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进行情绪测评。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30100法学

复试人数

20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

3月29日9:00-11:00

文渊楼221

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外语复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3

在面试中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翻译

综合面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3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

 

加试科目1

 

 

科目名称:

加试科目2

 

 

科目名称: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项复试。

2.外语复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侯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前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综合面试中的综合素质部分,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补充材料的审核结果为加分依据。

咨询电话

0373-3830332

联系人

徐晓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351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复试人数

25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

3月29日9:00-11:00

文渊楼221

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外语复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在面试中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翻译

专业技能测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在面试中进行,内容为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综合面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

 

加试科目1

 

 

科目名称:

加试科目2

 

 

科目名称: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项复试。

2.外语复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侯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前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综合面试中的综合素质得分,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补充材料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咨询电话

0373-3830332

联系人

徐晓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35101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复试人数

9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

3月29日9:00-11:00

文渊楼221

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英语复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在面试中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翻译

专业技能测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在面试中进行,内容为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综合面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2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专业基础知识

 

加试科目1

 

 

科目名称:

加试科目2

 

 

科目名称: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项复试。

2.外语复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侯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前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工作业绩加分,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补充材料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咨询电话

0373-3830332

联系人

徐晓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35102法律法学

(全日制)

复试人数

18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

3月29日9:00-11:00

文渊楼221

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英语复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3

在面试中进行,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翻译。

专业技能测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3

在面试中进行,内容为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综合面试

3月30日8:00-17:00

法学院303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

 

加试科目1

 

 

科目名称:

加试科目2

 

 

科目名称: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各项复试。

2.外语复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侯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前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综合面试中的综合素质得分,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补充材料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咨询电话

0373-3830332

联系人

徐晓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35102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复试人数

一志愿上线人数为0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加试科目1

 

 

科目名称:

加试科目2

 

 

科目名称: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咨询电话

0373-3830332

联系人

徐晓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30100

法学

40

40

60

60

357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0

40

60

60

32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0

40

60

60

323

035102

法律(法学)

40

40

60

60

323

035102

法律(法学)

40

40

60

60

323

2.招生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计划数(不含推免)

差额比例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5

1:1.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2

1:1.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10

1:1.2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8

1:1.2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10

1:1.2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如下,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姓名

考生

编号

政治理论成绩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初试

总分

学习

形式

030100

法学

赵焓羽

104765001310061

76

71

131

137

415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宋冠昂

104765001310006

71

67

134

139

41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李卓芮

104765001310029

71

62

136

139

408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姚雪

104765001310052

71

65

132

132

400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赵常福

104765001310025

71

50

133

143

397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刘婉

104765001310035

81

49

130

131

39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花冉

104765001310016

67

53

137

133

390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王昱淇

104765001310043

76

49

133

129

387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刘秋子

104765001310021

65

45

138

138

386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叶笑涵

104765001310037

70

54

128

132

384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冯君

104765001310041

71

46

139

126

38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常丁原

104765001310007

68

57

125

132

38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周云杰

104765001310039

76

64

119

123

38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郝梦露

104765001310008

70

46

127

138

38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陈思

104765001310050

73

45

135

123

376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孙锟

104765001310054

68

62

125

119

374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冯栋

104765001310031

68

47

134

124

373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苏楠

104765001310024

73

42

125

131

37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万祖强

104765001310042

69

46

131

118

364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田三乐

104765001310059

69

49

125

114

357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曾荷香

104765001320282

71

79

102

114

366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王飞扬

104765001320189

77

68

108

110

363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殷帅

104765001320089

74

65

114

109

362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胡意博

104765001320301

76

63

111

110

360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乔天林

104765001320239

74

57

112

108

351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牛晓庆

104765001320279

70

61

106

112

349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邢仟仟

104765001320100

72

62

106

106

346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牛苗苗

104765001320283

73

65

105

100

343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文慧

104765001320152

70

59

105

106

340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赵佳怡

104765001320249

67

53

114

105

339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路官兴

104765001320105

66

51

108

111

336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胡敬尧

104765001320065

70

56

104

105

335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孙梦迪

104765001320102

74

53

102

105

334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昊星

104765001320297

66

56

105

105

332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马毓岭

104765001320202

67

57

98

110

332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艳芳

104765001320234

72

55

103

101

331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安生

104765001320197

69

74

90

97

330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军阳

104765001320209

70

43

110

107

330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东霖

104765001320138

73

61

94

101

329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在发

104765001320133

74

61

99

95

329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豆素冕

104765001320066

73

53

99

102

327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王雪莹

104765001320154

77

49

99

102

327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瑞杰

104765001320278

66

48

108

105

327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静

104765001320274

61

61

107

94

323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胡前垒

104765001320240

73

46

101

103

323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刘晨淼

104765001320112

76

72

111

103

362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硕

104765001320091

71

50

108

111

340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徐健康

104765001320247

77

49

109

105

340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彭玥

104765001320162

71

64

105

96

336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卢艺瑕

104765001320188

72

69

103

91

335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冯来庆

104765001320172

74

42

106

113

335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雷历璠

104765001320070

73

61

100

99

333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王一凡

104765001320067

73

48

103

108

332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刘国庆

104765001320160

65

62

95

103

325

非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陈可欣

104765001320493

83

71

97

117

36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崔灿

104765001320424

78

59

104

115

356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许艺馨

104765001320322

76

58

104

110

34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肖钰坤

104765001320374

71

56

105

112

344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宁志坤

104765001320348

73

59

100

112

344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韩梦宇

104765001320469

77

59

95

108

339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王一卓

104765001320378

73

61

99

104

337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燕若雨

104765001320334

74

51

107

101

333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刘佳君

104765001320428

75

49

95

113

332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宋婷婷

104765001320445

71

62

97

102

332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尚高博

104765001320432

69

58

98

106

331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宋召生

104765001320460

69

47

100

114

330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徐梦婷

104765001320335

72

60

85

111

32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马瑞柯

104765001320363

68

60

96

103

327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刘云龙

104765001320411

73

54

94

104

325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贺之祎

104765001320451

70

48

99

108

325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李凯丽

104765001320455

67

56

100

102

325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王一涵

104765001320502

67

71

87

99

324

全日制

4.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方所列的材料,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考生出示原件,以备核查。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加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7:00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10月15日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

补充材料:

7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分

1.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2.所有证书必须是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3.工作业绩直接加到复试总成绩中。若加上工作业绩计分,复试总成绩超过100分,复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获市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3分

获县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分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分/篇

CN期刊

1分/篇(上限2分)

9专家推荐信;

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该部分为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得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项目

分值

备注: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C

5/4/3

1.论文是指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学术论文,以所在院系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学生视为第一作者,分类累计加分,但CN期刊论文最高累计分值不超过2分。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仅限主持人。

3.本部分分值最高为20分。如考生所有项目相加超过20分,按最高分值20分计算。

4.以上各项证书必须是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不能提供者,不加分。

英语六级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

CSSCI/中文核心/CN期刊论文

5/3/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经济法学笔试)、综合面试等。法律硕士研究生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1语测试

外语复试在面试中进行。考生从题库中选择题目,朗读题目,并当场翻译为中文,复试导师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按照权重合成为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英语口语,考生与面试导师进行英语口语交流,考察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分值为20分;

第二部分为综合素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补充材料的审核结果为依据。分值为20分。(非全日制研究生无此项考核)

第三部分为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回答面试导师提出的问题,面试导师依据考生回答情况打分,共计60分。(非全日制研究生该部分为80分)

4)专业技能测试

法律硕士研究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侧重于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成绩构成

1)复试总成绩的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专业课测试

专业技

能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1.法学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法律(法学)

20

25

25

30

100

2.法律(非法学)

20

25

25

30

100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复试×占比+专业课测试×占比+专业技能测试×占比+综合面试×占比

2)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以上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1.拟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拟录取考生于5月6日前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报到处公示栏中分别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3-3830332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83033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280(纪委)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

2025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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