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判断水产行业技术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适应我国水产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鼓励科技社团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价工作的精神,河南省水产学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渔业产业技术进步、重大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中,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或具有学术价值、能够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受理及组织评价程序

    1. 凡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 河南省水产学会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给予是否受理答复。

    3. 受理申请后,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一式四份)。

    4. 商议相关文件资料的补正与修改。

    5. 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领域,负责聘请相关专家组成5-7人评价委员会。

    6、确定评价活动地点、日程、议程。

    7、发送会议通知,落实会议具体事宜。

    三、评价材料准备

    1. 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等基本内容)

    2. 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3. 查新报告(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4. 检测或测试报告(应用技术成果类提供。报告由权威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报告中需详细描述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及测试结果。测试时必须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制定企业标准,并在当地技术监督局登记备案。)

    5. 检索报告(论文、专著等检索报告结论)。

    6. 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草稿(专家评价意见草稿)。

    7.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应用技术成果类提供)

    8. 科技成果汇报ppt30-40分钟)

    9. 附件。项目来源及验收材料、经济效益证明、应用合同(如合同涉密,可提供与涉密机构签署合同证明)、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名单等。

    四、评价会前:申请单位按合同约定将技术服务费汇至学会账户。

    五、召开评价会

    申请评价单位进行项目成果汇报并回答专家疑问。

    六、签发评价证书

    科技成果评价意见形成后,由河南省水产学会签发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七、相关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归档

    八、河南省水产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及地址

    人:张建新 刘慧芬

    话:0373-3326556/3326569

    箱:hnsscxh@163.com

    址:新乡市建设路46号水产学院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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