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教办高〔2024〕20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智能助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二)智能助学: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利用AI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智能助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分析师生数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教学质量提供评估和改进建议,支撑高校的管理决策。
(四)智能助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科学研究,在前沿文献分析、科研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优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科研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五)其他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三)各单位需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需提交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本科高校依据自身建设基础自主申报,每校可报1个案例,我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案例进行遴选,择优申报。
(二)省级遴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案例进行遴选,认定一批省级“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同时择优确定推荐至教育部的案例。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郑州警察学院,每所高校可直接报送1个案例至教育部。
(三)公示公布。对遴选出的省级案例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7日前,将案例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以及案例展示视频发送至:hsdxgb@ht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启智楼611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3326189
徐老师 3326360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人工智能 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1:“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2:“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