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8-02浏览次数:17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确保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圆满完成,按照《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等的工作要求,现向学校各单位征集推荐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专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

 二、 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公正诚信、遵纪守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科学的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三)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数字化转型试点相关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

(四)对起重装备、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汽车零部件、新型化工四个细分行业中的一个或多个具备较深的行业理解,了解相关行业的需求、痛点(数字化转型实操项目不少于10个)。

(五)专业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长期从事数字化领域、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区块链、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政策研究、教学科研、项目实施和咨询研究等工作;

2.具有行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宏观视野和深入认识,掌握最新前沿数字化技术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六)有意参与我市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的机构不允许推荐专家;我市四个试点行业的制造业企业不允许推荐专家。

工作职能及管理等详情请查阅附件1:新乡市工信局关于推荐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三、 推荐程序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学校评定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 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 《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证明专家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研究成果或工作成就等证明材料;

4)数字化改造项目资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真实性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各单位请于8月6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hsdxgb@ht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启智楼614室,假期期间请准时报送。

联系人:李瑞萍  张真真  3326189  3326360

附件1:新乡市工信局关于推荐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2: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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