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处资料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基建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资料分立项、招标、施工、结算四个阶段,完工后及时整理移交、归档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由项目负责人整理完毕后,列出资料清单,及时移交到资料室,由资料室管理员编号归档。
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资料室管理员向市档案馆及校档案馆移交。
四、工程资料须进行电子化归档。
五、基建处工作人员借阅工程资料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校内其他部门借阅基建处工程资料时,须经项目主管副处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七、校外单位借阅基建处工程资料时,须经基建处处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基建处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