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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1031



 根据我校《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旅游学院及当今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引导广大学生以专业素质为载体全面发展;着力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工作中,具体负责各专业、各类型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3、专业主干课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4)曾有补考课程者。

5、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大学生科研活动及技能型比赛,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的奖励,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要求,在校期间服兵役同学若符合学校有关推免细则要求也适用于本排名办法中。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优先分配推免指标。

三、分值计量办法

1、专业主干课成绩总评占55%,专业主干课目录依据旅游学院现行的旅游管理本科培养方案(2010版)确定,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统计、提供,学院推免小组审核。(见附件1

2、三学年综合测评占35%,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年级辅导员负责统计、提供。(提供各种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立推免生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10%。由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面试。

4、文化方向和双语方向分别计分排名。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各专业、各类型名额和推荐条件。我院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3人,文化方向和双语方向按照专业主干课成绩与综合测评之和的综合得分高低各推荐4名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计算方法和权重见附件二)。

2.名额分配办法:文化方向和双语方向各分配1个名额,剩余1个名额由面试环节后每个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二的两名申请者进行第二轮面试,推荐人选直接由本次面试成绩决定。

3、学生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自愿报名,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照报名情况及计算办法分别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人选。

5、张榜公布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6、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五、其他

1、本《细则》在教务处备案,未尽事宜,以学校《细则》为主。

2、中英、中日按双语方向统一计算排名。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6-9-13

 附件一:各专业主干课程目录(见2010版培养方案)

文化方向:

旅游学概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旅游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学、饭店管理原理、旅游管理信息系统


双语方向(中英、中日、中法):

旅游学概论、旅游地理、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旅游心理学、饭店管理、旅游规划与开发、旅行社管理、管理学原理、餐饮管理

附件二:推免生成绩计算办法

                            申报者专业主干课成绩

A      专业必修课成绩= ———————————————— ×55

                          所有申报人中专业主干课最高成绩


                           申报者综合测评成绩

B      综合测评成绩=       —————————————— ×35

                             所有申报人中综合测评最高成绩



C     面试成绩 =平均分(满分10分,去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

 面试人员名单确认办法:按A+B得分高低,每个方向推荐4名进入面试环节。

 推免生最终成绩=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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