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生,男,1963年2月生,河南辉县人,中共党员,现任美术学院副院长、院分工会主席。
1986年6月毕业本校数学系数学教育专业,理学学士,留校从事管理服务、助教工作;1991年6月毕业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第二学士学位。主讲过统计学原理、国民经济统计学、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等课程。曾任数学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4年11月任美术学院副院长。曾获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