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营造积极心理育人环境,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养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健康心态,拟于5月份举办第十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现将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育润心护成长,幸福相伴启新程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目标明确:紧扣活动主题,助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专业性强;
2、项目内容丰富:内容积极健康,聚焦学生心理发展需求,针对性强;
3、项目形式新颖:学生喜闻乐见,契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吸引力强;
4、项目设计科学:贴近学生实际,符合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操作性强;
5、项目特色鲜明:坚持五育并举,具有较好推广示范价值,实效性强。
三、工作安排
1、院(部)申报:各院(部)对活动项目进行论证策划,填写《第十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申报书》(见附件),于4月10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纸质稿(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一式三份送到田家炳818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工作邮箱:1432064856@qq.com。各院(部)可根据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工作基础进行申报,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活动;
2、方案评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报送的活动项目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活动和院级活动(4月11日—4月14日);
3、活动筹备:公布第十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方案,各院(部)进行筹备(4月15日—4月25日);
4、具体实施:各院(部)根据审批通过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5月份);
5、总结表彰:对第十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5月底)。
联系人:教育学部 陈赞赞 0373-3326145
党委学工部 周 婷 0373-3328810
党委学工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