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海外培优专项计划(学生类)申报通知
一、计划目标
支持二级单位与境外合作机构共同设立不少于一学期的学生赴境外交流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与境外合作机构共同设立不少于一学期的学生交流交换、学分课程、实习实训、双学位等合作项目。
(二)与境外合作机构签署有项目实施细则,包括合作目标、内容设计、经费承担、管理职责、学分互认等内容。
三、项目评审
结合境外合作单位综合实力(学科水平)、项目实施细则、二级单位经费投入以及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等要素进行评审。
四、经费支持
(一)免学费项目资助标准:独联体国家、亚洲地区每人每月不超过0.2万元,欧美、大洋洲、非洲地区每人每月不超过0.3万元;非免学费项目资助标准:独联体国家、亚洲地区每人每月不超过0.3万元,欧美、大洋洲、非洲地区每人每月不超过0.4万元。
(二)对于合作单位世界综合排名在前500的或合作学科世界排名在前300的项目,学校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但不超过通用标准的1.5倍。
(三)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资助6万元,目标支持10个项目,总资助约为50万元。
五、执行要求
(一)需有学分认定细则、培养方案以及学生在外学习生活管理记录。
(二)提交执行总结以及有效合作交流影像资料。
六、核销方式
(一)项目单位定期(一般按照每季度)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国际旅费和生活补贴发放申请;
(二)按照财务报销流程报销。
七、申报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填写《2025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如有多个项目,需分别填写)。
(二)对2024年度已设立且属于连续实施的项目,本次无需填写申请表。
(三)各项目须有具体执行方案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申请表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单位正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五)本年度分两次进行资助申请
第一批:
4月30日16:00前,由各单位将纸质申请书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外交流科,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办公邮箱:oip@ht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学生海外培优)。
第二批: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八、联系方式
焦克非 332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