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师大全视界”专项计划申报通知
一、计划目标
支持二级单位设立师生赴国(境)外开展一学期以内的研修培训、交流研学、实习实训等项目,为师生开拓国际视野、体验不同教育背景下的教学模式、提升全英语环境下的口语表达和书写能力、增进对国际组织和全球治理的理解创造条件。
二、申请条件
(一)二级单位与境外合作机构设立一学期以内的培训研学、人文交流、联合展演、实习实训等短期项目。
(二)双方签署或达成有项目实施细则,包括内容设计、经费承担、管理职责、人员数量等内容。
三、项目评审
结合境外合作单位综合实力(学科水平)、内容设计、二级单位经费投入等要素进行评审。
四、经费支持
(一)学生项目
1、原则上按照学校、学院、个人按照1:1:1的比例投入经费。
2、学校资助标准为独联体国家、亚洲地区每生不超过0.5万元,欧美、大洋洲、非洲地区每生不超过1万元。
3、对于合作单位世界综合排名在前500的或合作学科世界排名在前300的项目,学校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但不超过一般标准的2倍。
4、每个项目最高资助15万元,目标支持15个项目(包括有学生参与的“海外伙伴拓展专项计划”数量),总资助约为150万元。
(二)教师项目
由二级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项目计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相关单位商讨后报学校审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资金投入按照学校审批结果执行。
五、执行要求
(一)需有详实的日程安排、经费安排、师生在外管理方案等。
(二)教师项目以及学生项目带队教职工应符合国家及《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要求且已完成学术交流年度计划备案。
(三)提交执行总结以及有效合作交流影像资料。
六、核销方式
(一)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总结、影像资料、个人资助申请表及报销单据等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签字。
(二)按照财务报销流程核销。
七、申报流程
(一)学生项目
1、各单位依照所制定的国际化发展规划,提出计划实施的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并填写《2025年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个项目分别填写)。
2、对2024 年度已设立且连续实施的项目,本次无需填写申请表。
3、申请表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单位正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4、本年度分两次进行资助申请:
第一批:
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由各单位将纸质申请书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外交流科,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办公邮箱:oip@ht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学生国际交流)。
第二批: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教师项目
申报单位请先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
八、联系方式
学生项目: 焦克非 3325934
教师项目: 薛 敏 337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