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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际处”)依照《章程》,代表学校开展国际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具体职能包括:
*组织、起草及制定全校国际化办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协调全校教育外事活动,为各部门、学院、中心、平台的教学、管理及科研活动提供外事信息和配套服务;
*统筹管理校际间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包括交流计划的制定、合作协议的拟定、项目实施情况的后*续跟踪与服务,推动其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本校学生的海外交流项目,协调各类外国留学生、交换生和交流学者的各项事宜;
*协同人力资源部、各学院开展外籍专家的聘请、报批,以及相关生活服务等事务;
*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包括出国(境)留学、参加学术会议、讲学、合作研究、参赛等工作;
*负责国际会议的审核与报批;
*统筹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事务;
*学校交办的其他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历史沿革
国际处成立于1983年,原称外事办公室,挂靠于校长办公室。1989年2月,外事办公室与校长办公室分离,成立处级机构。1991年8月,成立国际交流中心,同时根据上级要求,设立港澳台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与港澳台办公室合署办公。2009年2月,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汉语国际推广项目移交至国际教育学院。2012年7月,更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机构组织
国际处现有在岗职工共8人:领导岗位3人,负责全面对内对外工作;管理岗位3人,分别负责对外交流、专家与项目、出国(境)事务;工勤岗位2人,负责外专公寓日常管理和外籍专家餐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