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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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是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教师职业发展和人事、人才、劳资、职称、师资队伍及人员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牵头协调各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

三、负责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负责定期搜集教师思想动态、抓好涉及教师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会同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五、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学校有关人员的编制、用人计划、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人事调配工作。

六、负责人才的稳定与引进工作,人才引育考虑到专业、课程需求;做好各级人才项目的人员遴选、申报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的鉴定、考核与奖惩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师的培训工作;检查、了解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并与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人员培训和提高工作;为省内高校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特色专业办学经验。

十、负责研究、制定全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为教师职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与支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访学进修、攻读学位人员的选拔、报批和管理工作;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制定教师评价标准,开展教师绩效动态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博士后进出站办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统筹组织新建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退休、退职、分流等事宜。

十四、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管理,会同校工会,做好教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核定、变更和缴纳。

十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十八、同人社部、教育部人事司、省人社厅各相关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育厅人事处、高教处、教师教育处等部门保持紧密的工作关系,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十九、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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