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签约博士研究生:
非常感谢大家选择!诚挚欢迎大家加盟!为方便您了解学校入职报到程序及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报到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携带相应材料,按时办理入校手续。
一、报到时间: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人力资源部人事科(勤政楼109室)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电子照片1份。(办理各项手续备用)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1份。(正反面扫描到同一张纸上,原件查阅后退回)
3.就业协议书单位留存联原件。
4.大学以来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扫描电子版1份。(原件查阅后退回)(注:博士学位证在公示期内的,请出具学校相关部门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5.大学以来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中国学位认证(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 )查询下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政审证明原件及电子版1份:由就读学校或现工作单位出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内容,计划生育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报告中体现。
7.学术道德鉴定原件及电子版1份:由就读学校或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提供导师推荐信原件和翻译件(翻译件由入职学院签章)。
8.党、团关系:党员党组织关系通过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目标单位模糊查询搜索“某某学院”,然后选择需要转入党委(党总支),发起转接;个别省份和非建库单位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或使用但省际之间未开通直接转接的,需要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委员会”,具体转入单位为某某学院(各院系、机关、附属单位名称),并由转出单位打印“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团组织关系请携带介绍信或团员证(报到时,党组织关系交组织部办理,团组织关系交团委办理)。
9.户籍关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请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报到时交给我校保卫处户籍室,不需迁移者可不办理。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不予接收来校工作。
四、报到流程
序号 | 部门 | 手续内容和要求简介 | |
1 | 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电话:3326201) |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政审和学术道德鉴定材料; 2.登记报到信息; 3.领取入校手续单、干部履历表、来校工作聘用合同,执入校手续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 |
2 | 人力资源部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科) | 办理师资、职称信息登记。 | |
3 | 组织部 (电话:3325170) 校团委 (电话:3329072) | 1.具有党员身份的博士研究生到组织部登记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具有团员身份的博士研究生请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
4 | 计划生育办公室 (电话:3326293) | 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 |
5 | 财务处 (电话:3325879) | 登记信息,提交本地开户的建设银行账号(银行卡号)。 注意:需持人事科开具的办理工资卡介绍信提前在师大家属院旁边的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 |
6 | 后勤管理处 (电话:3325904) | 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登记后,新教师需自行安排住所,暂时难以落实的,集中报到期间内,所在单位可提供临时住所,之后,需本人自行解决(可申请租住学校青年公寓,租金自理)。 | |
7 | 保卫处 (电话:3326912) | 1.需迁移户口者向户籍室提交迁移证; 2.无需迁移的可直接登记后签字盖章。 | |
8 | 一卡通中心 (电话:3329338) | 办理校园一卡通(现场照相,需本人办理,具备图书借阅、校内餐饮、消费结算和身份证明的功能)。 | |
9 | 图书馆 (电话:3326220) | 开通校园一卡通图书借阅功能。 | |
10 | 校工会 (电话:3326135) | 办理工会会员证(需准备一张照片)。 | |
11 | 校医院 (电话:3326293、 3326285) | 1.到校医院四楼办公室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需准备三张照片;未体检者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交人事科。 2.劳资科根据新聘教师档案开具工龄证明,新聘教师凭工龄证明及工作证到校医院办理医疗本,若新聘教师档案未到,医疗本暂缓办理。 3.到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计生登记手续。(已婚须携带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未婚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12 | 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电话:3326201) | 1.执签章齐全的入校手续单、填写好的来校工作聘用合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干部履历表及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或蓝底电子照片交到人事科,办理教师工作证。 2.人事科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 注意:干部履历表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使用蓝色水笔或圆珠笔。 |
五、相关提示
1.如遇寒假、暑假,新教师可以先通过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因放假原因其他相关部门所涉相关手续暂不能办理的,待学校新学期正式上班后,再行办理。
2.我校教职工工资在每月月初发放,学校教职工当月工资数据需在上月的20日之前上报财务处及省财政厅,对于报到时点错过上报数据时点的教职工,工资发放时间顺延一个月,到时再行补发。
特别说明:人事信息及工资标准根据人事档案核定,新聘教师请督促毕业学校(原单位)尽快转发人事档案,档案到校前,暂不享受博士绩效工资,博士绩效工资自档案到校当月开始享受(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于每年7月份集中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与到校初次工资待遇挂钩);若人事档案在报到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及时转递到我校者,学校将暂停发放该同志工资,待档案到校后再另行核发。
3.市内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汽车西站可乘坐31路或到火车站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高铁东站可乘坐57路或69路到“河师大站”下车;从火车站直接坐出租车到学校约需12元。
4. 微信群:“2023年师大新聘教师群”
请各位老师在报到时加入该群,以方便大家沟通交流。在申请加入该群时,请在验证信息时注明自己应聘的学院和姓名,例如:数学学院刘芳,以便管理员进行核实以及后续维护群成员名片;微信群为教师工作交流群,请大家不要在群中发布不当言论,谢谢您的配合。
5.请各位老师务必保持本人手机联系畅通,如更换新的号码,务必告知学校人力资源部人事科和本人所在学院办公室,或在微信群中留言更新。
未尽事宜,可致电人事科咨询,人事科负责相关事项的解释工作。
联系人:冯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201
祝各位老师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附:关于教职工入校后职称评聘的相关说明
附件:
关于教职工入校后职称评聘的相关说明
(此说明为学校现行做法,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新调整政策为准)
一、新入职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分类
新入职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分为初次参加工作人员(无工作经历)和调入人员(有工作经历)两类。
二、初次参加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办法
初次参加工作人员,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河南省通常每年4-6月份组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及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且公开招聘聘用手续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办理初定手续。
(一)初定职称范围及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初定为中级职称。
初定职称系列及专业应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及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初定程序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考核;
3.按要求报送材料,并填报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
4.审批聘任。
三、调入人员职称评聘办法
调入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动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职称评聘。
(一)调入前无职称的人员,可参照“二、初次参加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初定职称。
(二)调入前已具备职称的人员
1.首先,按照《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相关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2.其次,按照《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相关要求进行职称认定或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进行占岗聘任(占岗转评)。
相关文件均可在人力资源部网页浏览。
(三)调入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和说明
来校工作24个月内,暂按原职称等级兑现工资(国家工资部分)待遇,校内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自入职第25个月起,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具体办理说明
学校人力资源部人才评价开发科具体负责办理上述事宜。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开招聘批复情况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及时发布职称初定工作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称初定,不限定初定次数。
调入前已具备职称的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与职称认定工作随学校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
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关系到各位教师切身利益,新聘教师若在职称评聘方面有疑问,请在办理入校手续时,前往人力资源部人才评价开发科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办公地点:学校勤政楼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0373-332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