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8浏览:3396设置

各相关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匹配经费及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申报时间范围:202171日至2022630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的流动站,此时间范围内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工作的有关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分为“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经费”、“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招收”、“导师资助经费”3类。博士后招收经费对全省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基地招收的全职脱产博士后给予资助; “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对招收的卓越博士后重点资助;对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叠加资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已获得“中原博新人才”经费资助的不再申报博士后招收经费,可以申请优秀导师叠加资助经费。

1.资助条件如下:

1)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资助条件:博士后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博士和无人事劳动关系博士。

2)“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除满足条件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的条件外,还应为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重点高校(原“985”高校)、中国科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3)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资助条件(分为A类或者B类):

A类: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B类: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作为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

2.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导师资助可选择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导师申报,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3.申报时间范围:202171日至2022630日。其中导师资助申报时间范围为2022415-630日。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没有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博士后出站前6个月内不再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

(三)匹配经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1批面上资助和第15批特别资助(站前、站中);

(四)安家经费:在202171日至20226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和省外来豫博士后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材料:

1.全职脱产博士后招收资助申报资料:

1)《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此表由人事部门填写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需提供扫描版);

3)《河南省博士后招收信息汇总表》(各流动站相关学院根据参考人员名单报送电子版即可)

2.卓越博士后引领计划资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扫描版)。

3.申报导师叠加资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博士后“进站申请信息页”,显示合作导师姓名,选择导师属于A类导师或B类导师资助,同时需要提供导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需提供扫描版)。申报导师叠加资助的需为2022415日之后进站的博士后。

4.有关说明:(1)申请招收经费的博士后科研课题,已经合作导师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了“开题报告会”;(2)对于联合招收培养的非在职博士后,由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并且在填报的《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中须注明联合招收培养单位名称。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材料:流动站博士后,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可以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资料如下:

1.《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申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需要上传电子扫描件;

2.《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汇总表》(设站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3.获得相关奖励、专利等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需提供扫描件)。

(三)匹配经费申报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1批面上资助和第15批特别资助(站前、站中)的匹配经费。申报资料如下: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经费申报表》;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匹配经费汇总表》(加盖公章);

(四)安家经费材料:在本次申报时间范围内我国境内博士后研究期满办理出站后留豫或来豫工作的博士后申报。

1.申报资料:

1)《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

2)《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汇总表》(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

1)博士后人员进站审批表、期满出站审批表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企业单位聘用合同(3年以上)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报送入编入岗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博士后安家经费的为我省当年度出站博士后及我国境内的出站来豫工作博士后人员。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流动站申报材料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上传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817 - 31日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程序:博士后个人注册后,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博士后经费的申报资料,设站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即申报成功,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资格的由省博管办驳回。

(四)申报网站: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博士后工作”栏目——河南博士后网上申报系统

网址:http://hnpostdoctor.hrss.henan.gov.cn/

(五)网上申报咨询:

咨询邮箱:hnbsh2022@126.com

咨询电话:13323799114(微信同号)

五、有关事项

(一)以上各项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汇总,各类汇总表以流动站(学院)为单位填写审核,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25日上午报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勤政楼307室)审核盖章,电子版发送至340437738@qq.com,请恕逾期不候。

(二)各相关学院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三)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减轻申报人员负担,今年博士后经费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科研学术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四)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2171-99日期间进站或出站的博士后招收经费和留豫安家经费按照原标准执行,2021910日之后进站或出站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五)经费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申报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联系人:刘秋月

联系电话:3329088


附件:相关报表.zip


人力资源部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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