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4年5月13日—20日
二、认定职业(工种)与级别
我校各单位2022年申报、上级人社部门2024年审核批准确定的政务服务办事员、秘书、电子商务师等48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我校注册学籍,2024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修满学分符合本专业毕业资格;
4.未取得本职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由具体职业(工种)所在院(部)按规定进行;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把关,不得违反规定。
四、认定方式与条件
(一)认定方式
过程化考核。各学院(部)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以及素质能力考核均合格的毕业生,可以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
(二)考核条件
1.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的理解和综合应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各学院(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http://biaozhun.osta.org.cn/)和可认定的职业(工种),结合对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其中确定的与职业技能认定相关的理论课程和技能(实操)课程的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5月13日-14日)
各学院(部)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导小组、制定《**学院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工作计划等)和《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负责本单位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整体统筹工作。
(二)学院(部)申报(5月15日-16日)
学院(部)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报名。学院(部)对学生选择职业(工种)进行指导,每生限报一个职业(工种)。
申报报名阶段,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生填报和学院审核负担,本次申报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6日晚上22:00。电脑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校园网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登录后搜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并点击进入。(注:“一网通办”登录账号密码遗忘的可先根据提示找回密码,若有问题请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3326142联系。)
2.“个人申请信息填报”页面: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信息由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请申请人审核,若信息有误,请与人力资源部祁老师3327002联系;第二部分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同时提交照片和电子签名,完成后提交。
上传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格式为jpg/png。
3.“申请信息编辑下载”页面:可修改、查看、导出打印个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后统一上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盖章。
(三)学院(部)评议认定(5月17-20日)
1.申请信息汇总表下载。学院(部)管理员点击校园网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登录后搜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并点击进入,在“申请信息编辑下载”页面选择批次“2024”即可以查看或修改学生报名信息、下载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2024年学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2.学院(部)考核认定。学院(部)根据《评价获证规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认定,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结果情况说明(附件3)、过程化考核成绩单(附件4)。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于5月20日下午18:30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报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勤政楼106室)。材料包括:
1.《**学院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
2.《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结果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部)公章)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课程成绩单》(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每人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按成绩单中顺序进行排序)
(五)审核认定
学校对各学院(部)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
(六)证书发放及查询
认定完毕后,发放职业技能认定证书。
证书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
六、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认定评价进度,务实工作实效。
(二)在过程化考核实施中,各学院(部)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信息反馈,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考核内容,调整评价获证规则,对使过程性评价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三)各学院(部)做好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归档、存档备查工作。
联系人:祁老师 3327002,勤政楼106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李老师,13324445190
附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