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进行时】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2浏览:45设置

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学校《中共委员会 关于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4〕10号)及省教育厅《2024年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学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选树推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 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1.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推荐1名全国模范教师或1名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集体申报的应集中研究;个人申报的,应单位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学校审核并组织评审,产生候选推荐名单。

(三)推荐名单由学校审定后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各级评选机构要切实做好政治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表现、廉洁自 律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二) 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各单位民主择优推荐先进个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坚持基层导向,注重面向一线。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在全省范围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中要求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四) 坚持统筹兼顾,充分体现代表性。各单位应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分别进行推荐。推荐先进集体要统筹考虑本机构的均衡性;推荐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人员的代表性。

(五)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时间要求,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完整报送以下材料: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各一份及电子文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填报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模范教师候选人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审验人签字盖章。

3.将推荐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及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为PDF版本。

以上证书复印件请装订成册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于6月1418:00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科(勤政楼106),逾期不报者视作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英 桑利呈 联系电话:0373-3328873

     电子邮箱:lihongying@htu.edu.cn

 

附件:附件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 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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