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在前期已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河南世纪拓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复查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内容:
核查范围: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处置场所
核查内容: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处置场所内的所有危险源辨识和评分,参考《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2)和《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3)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分级分类核定。
二、核查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
三、核查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须如实、客观、全面呈现实验室真实情况,不得转移、隐瞒、掩盖风险源或以其它方式影响安全分级分类。
3.第三方公司独立开展核查工作,各单位要做好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影响核查工作正常开展。
联系人: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丁倩
联系电话:0373-332885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