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湖校区餐厅劳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者:毕光福发布时间:2024-07-18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平原湖校区餐厅劳务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08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DP-2024-005

2.项目名称:平原湖校区餐厅劳务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限价:总营业额的3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平原湖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七路与纬七路交叉路口,在校生约7000人,其中味轩餐厅为校区师生唯一就餐场所。味轩餐厅分为一、二楼两层,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餐厅内部装修、就餐桌椅、水、电、天燃气等均已到位。

5.2招标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坚持食堂公益属性,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人成才提供高水平餐饮服务保障,现对平原湖校区餐厅购买劳务服务。

5.3服务期限:三年。

5.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5项目地点:新乡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七路与纬七路交叉口平原湖校区院内。

5.6服务要求:所承担餐饮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的相关管理要求。

5.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三标包。

第三标包:味轩餐厅吧台(总面积约100㎡),一二楼共计4个吧台,经营为奶茶冷饮或简单的风味快餐食品,择优选定1家机构,负责整体劳务服务。

5.8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包投标,投报多个标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开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不存在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3.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19日至2024年0725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投标人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574408699@qq.com,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投标人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投标人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4.售价:200元/份/标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0808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十二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08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十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校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会议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6418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1号1号馆c座1207

人:林华斌

联系电话:1783992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电话:17839922092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http://hnztbkhd.fgw.henan.gov.cn/biddingBulletin/2024-07-18/694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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