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室):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学院(部、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寒假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组织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制度落实方面

1)是否有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方案等;

2)是否落实了实验室准入制度,指导教师是否对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进行了安全教育;

3)是否组织师生参加了安全知识培训与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

4)指导教师是否做好了对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

5)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剧毒品、爆炸品、易制爆品易制毒品是否有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

2.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

1)是否存在实验过程中个体防护不规范(未佩戴护目镜、未穿实验服等);

2)是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流程和仪器使用规范;

3)是否规范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的各项记录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

1)是否存在仪器运转无人值守;

2)气体钢瓶、特种设备放置及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3)灭火器等消防应急物资是否齐全且放置合理;

4)加热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或易燃易爆试剂等;

5)用电是否安全(电源插座是否有效固定等);

4.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方面

1)实验台和通风橱内物品摆放是否整洁有序;

2)学生学习区与实验操作区是否有效分离;

3)是否做到安全通道畅通,实验室环境清洁

三、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2024年12月16日-12月26日)

学院部、室按照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全部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于2024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2018007@htu.edu.cn

2.学校抽查(2024年1227-2025年1月10日)

在学院部、室自查的基础上,我处将组织对部分学院部、室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抽查

3.元旦和寒假期间,请各学院(部、室值班人员定时假期期间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联系人:丁倩,电话:0373-3328856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清单汇总表.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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