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
一 总则
为充分彰显“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办对学生负责的大学,赋予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促进学生自由、全面、个性化发展,提高学院办强专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锻强专业的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及《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基本原则
1.赋予学生自主选择权;
2.公正、公平、公开;
3.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
4.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
5.充分考量专业培养规模、培养能力和特殊要求。
三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条件
符合《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可以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
四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组织领导和办理程序
(一)自主选择专业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由学院领导、年级辅导员、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系主任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及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的办理程序
1.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2.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
3. 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4.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条件初审,审核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经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学院网站公示。
5.转入学生考核方式:
水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考核小组通过面试综合考核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若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按照考核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转入学生的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
6.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7.转入学生随本院同级学生学习。
(三)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办理程序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本院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2.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4.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条件初审,审核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经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学院网站公示。
水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考核小组通过面试综合考核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若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按照考核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转入学生的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
6.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7.转入学生随本院同级学生学习。
五 附则
1.本考核办法未提及的方面,依据《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本办法由水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教务处审核备案之日起实行。
水产学院
2024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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