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依据《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4]1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投身于科学研究,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打好良好基础,促进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全面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已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地厅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结题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三)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已经获得青年基金资助的不得申报。 (四)青年基金资助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中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有关项目。申请项目需符合: 1.针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应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要求,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学术思想新颖,在理论或技术中有明确创新点,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研究思路合理可行,有望取得理论或技术研究的重要进展; 3.申请人应为我校重点学科或科研平台团队成员,申报项目一般需与申请人所在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4.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充足时间保证,并能够形成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5.申请人所在单位能确保提供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或必要的图书资料等研究条件。 6.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认真、如实填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件3)。 (二)请各学院于2014年12月26日18:00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文渊楼304室,同时请文科将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lishuang2003@163.com,理科将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frt@ht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科技处:任富同 联系电话 3326160 社科处:李 霜 联系电话 3328863
科技处 社科处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