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河南省经济学优秀成果奖(第四届)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和鼓励经济学科学术研究并推出精品力作,加快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更好地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特开展2014年度经济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本奖每年评选一次,系我省经济学领域最高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经济学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经济学文章。 2.我校经济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校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辨出某卷某册为我校作者撰写的均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经济学成果不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论文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既看其译文质量,更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列为本奖参评范围。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分别设荣誉奖和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 2.评奖标准 荣誉奖:内容质量符合下述一等奖的评审标准,其作者应是省级领导同志。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经济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研究难度大,提出新的重要观点;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经济学科及其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的观点;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相应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①对获奖者颁发河南省经济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②对获奖者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四、申报要求 1.我校参评成果由学校进行初评,然后由学校统一申报。 2.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已申报1项,在合作项目中也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由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编著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3.各有关单位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公开出版的著作要上网逐一核对书号与出版时间是否一致,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下午6点前。上报成果需提供:①著作1份;②报刊发表文章原件1份;③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申报表中“第一作者单位意见”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初评单位意见”不填。 5.申报者须将评奖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表一张;申报的评奖材料不再退还给作者。 评奖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成果奖申报表、申报单位汇总简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s19841984@126.com,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文科楼3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杨上上,电话:3328679。 社科处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