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在教育科学领域有一定工作基础,符合《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有关申报条件规定的我校中级职称(含)以上教师、科研人员均可申报,重点面向从事教材、教法、学科教学中从事基础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教师。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获得过该项目的申请者在结项两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即2022年7月前已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此次可申报。 2.为进一步激励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本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继续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 3.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教师教育研究,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面向基础教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适应我校全面建设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选题,要以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要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5.在相近条件下,对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①创新性强,研究领域处于教育研究的前沿;②研究前景好,在向高层次项目的申报中竞争力强;③符合我校学位点建设发展方向,选题具有独创性;④已经承担过各级项目,完成情况好并取得重要成果。 6.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和结项要求严格按照《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3)有关要求执行。 二、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1.请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附申请书后统一装订。 2.请各学院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学院排序并签字盖章)报送致远楼502房间,同时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sdskc@126.com,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2024校教科基金申报+数量”,其中每位申报者材料均以本人姓名进行命名。 3.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各职能部门科研人员须按照学科相近原则依托相关学院申报。 联系人:陶宁 联系电话:3328058 附件3:《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doc 社会科学处 科技处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