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女职工撑起一把“保护伞”
生命科学学院 王丽
内容提要:近年来,女职工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校女职工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较大,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女职工利益诉求,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如何为女职工撑起一把“保护伞”,是我校工会女职工组织不断探索和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女职工;合法权益;特殊利益
女职工她们用柔弱的肩膀默默地扛起了家庭、工作的双重担子,可以说为祖国的未来倾注了巨大心血,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撑起了“半边天”。因此,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党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
2006年底,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所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应包括女职工特殊利益,即: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四期”保护、妇科疾病检查、生育待遇等。
当然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更是各级女职工组织的职能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女职工的社会地位,直接反映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尽管改革发展为女职工施展才华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但由于女职工生理条件的因素,正确对待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涉及女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正常发挥。就我校工会如何正确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本人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起:
第一、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我校工会应监督学校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大这些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整个学校中营造关心和关爱女职工的氛围,增强女职工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
我校各院系工会要积极协调各个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执法监察,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惩处力度,确保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另外,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女职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规劝和制止,严重的要积极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严厉惩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这是为女职工撑起法律保护的一把伞。
第二、 维护“四期保护”权
女职工“四期”保护,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是女职工权益保障的重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我校工会应据此建立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对女职工“四期”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作硬性规定,对女职工的孕期检查、产期休假等作妥善安排,对女职工工作、休息、休假、工资等有关待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女职工孕期担任课时任务,我校工会在管理上可以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尽可能不要给其联排课,为其配备扩音器,教学楼管理员提供热水,借助学习会干部提醒学生维护课堂安静等。
如果女职在哺孕期担任课时任务,应安排专门地方方便为婴儿喂乳。
这是为女职工撑起“四期”保护的一把伞。
第三、 注重女职工人文关怀
高校各院系坚持每年两次组织妇科查体,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女教职工在经期,单位不安排体力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院系工会定期举办女职工“庆三八”拔河比赛、排球比赛、书画展等文体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可以增进女职工间的相互了解,融洽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女教师身心健康水平。
这是为女职工撑起人文关怀的一把伞。
第四、“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 常态化
“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是工会女职工组织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开展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的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工会女职工工作水平,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加大帮扶力度,将女职工纳入工会帮扶救助体系。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在“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活动中,对困难女职工和单亲女职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帮助她们解决就业、就医、生活和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她们切身感受到工会和女职工组织的关心以及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要着力在健康帮扶上下功夫,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女职工保健创达标和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维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
3、要切实在“两个全覆盖”上下工夫,推动建立女职工组织,并签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会女职工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各院系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对“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的组织领导,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
这是为女职工撑起特别关爱行动的一把伞。
第五、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整体素质
这是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我校有关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进行宏观统筹协调,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在女职工的招聘把好她们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关。另一方面,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工会的教育职责,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进,要监督行政部门切实承担起对女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保证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女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工作中的熟悉、熟练、提升培训,着力提高女职工的技术技能素质。
这是为女职工撑起提高自身素质的一把伞。
有了工会组织撑起的“保护伞”,女职工可以在岗位上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为女职工撑起权益维护的“保护伞”.中国工运,2011(7):34-35.
[2] 撑起女工“保护伞”——记全总推行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权益保障,2010(3):86-88.
[3] 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探析.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25):28-31.
作者简介:
王丽,女,生命科学学院,讲师,分工会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