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学院第二届“校友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资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托学院校友捐赠,设立商学院“校友助学金”。根据《商学院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我院第二届“校友助学金”开始评选,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商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本科生20人,研究生5人,资助金额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上一学年至当年评选前,没有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无任何不良消费行为。
四、材料要求
1.《商学院第二届“校友助学金”认定申请表》(附件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纸质版中个人承诺及签名需本人手写。
2.《商学院第二届“校友助学金”申请书》(附件三)纸质版一式1份,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其中家庭情况需详细介绍,申请书双面打印后,内容手写;落款写明:学院、年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
3.《商学院第二届“校友助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四)
4.证明家庭信息、困难程度等情况的复印件一式1份。
五、申报要求
1.各年级要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
3.各年级于11月2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04560524@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商学院324,联系人:郭琛昊电话:188373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