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宋跃刚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3585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结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4号),特制定商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一、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选择转入转出商学院专业。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特长(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考虑),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参军退役复学时,因特殊原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该专业对应年级)取消的;

4.学生入学后因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且经校医院鉴定),并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自主选择转入转出商学院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为2020级在读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以音乐、美术、体育、对口或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不受此条限制);

4.定向培养的;

5.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转入到普通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仅可在同类专业互转);

6.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者;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8.已达退学程度者;

9.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二、学院拟接收计划转入专业学生人数

(一)商学院计划接收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计划接收转入人数分别为商学院2022级和2023级本科专业人数的15%

(二)学院内跨专业大类互转学生也要达到转入条件;学院内跨专业大类转入、学院内同一专业大类(经济类或管理类)内转专业、其他学院(部)同一专业大类的学生转入、其他学院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均同时占据年度总转入指标。

(三)当某一专业转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时,且其他专业生源不足时,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转入人数可以在专业间进行调配。

三、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要求

(一)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有全面了解,熟悉商学院对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有关规定,慎重理性选择拟转入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及时参加相应考核。

(二)对于其他学院20212022级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须降级到2023级进行学习。

(三)商学院院内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学生需降级到2022级进行学习,院内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不降级。

(四)除电子商务专业仅接收理科转入以外,其他专业均不受文理限制。

四、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要求

(一)拟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要在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经与家长沟通填写《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

(二)商学院同一专业大类(经济类或管理类)内转专业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学生需降级到2022,院同一专业大类专业专业的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学生不降级。

(三)其他学院(部)同一专业大类的学生转入商学院按照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程序办理。

(四)除电子商务专业仅接收理科转入以外,其他专业均不受文理限制。

五、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的考核、录取办法

(一)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的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二)考核完成后进行排序,然后结合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的学生人数确定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所有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高考成绩单、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学院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四、其他

(一)商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

(二)转入转出学生均须按照《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商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通知要求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并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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