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学期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时间:截至3月14日
各学院(部)应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包括论文撰写进度、遇到的问题、后续撰写计划等),指导教师应予以认真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学生论文(设计)的中期指导,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教务处以抽查的形式督促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和教师指导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首次检测时间:4月26日- 4月30日,
第二次检测时间:各学院(部)自行安排,并于 5月7日完成第二次重复率检测。
检测范围:2021届全体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全体双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
其中:首次检测重复率≤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首次检测重复率介于20%-60%者,须限期认真修改论文,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于规定的第二次检测时间段提交至学院(部)后,学院(部)再次开通检测论文权限。再次检测重复率≤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延期6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论文首次检测重复率≥60%者,取消答辩资格,延期6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3、专家审阅
审阅时间:5月8日-5月11日
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专家审阅工作,切实指导学生就论文(设计)撰写中的问题进行修改。
4、盲审
盲审时间:5月12日-5月14日
盲审范围:从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不低于6%的比例进入专家盲审环节。
盲审结果处理:
(1)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
(3)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进行二次查重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答辩时间:5月17日- 5月23日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答辩安排工作(包括进行答辩分组、聘请专家、收齐考核意见表等),并于5月1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部)答辩工作必须在教务处反馈重复率检测结果和盲审结果后进行,不得提前安排答辩。对重复率检测和盲审结果“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答辩。
答辩过程中,注重答辩质量,杜绝流于形式,填写《答辩记录表》和《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答辩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及时统计答辩情况,详细填写《答辩情况汇总表》,并于5月26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须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务必明确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答辩人员、未参加答辩人员、答辩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人员。
6、2021届本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遴选
遴选时间:6月1日- 6月7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做好2021届本科优秀学士论文遴选的工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将从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中依规推荐)。(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秦豫皖 赵小宁
电 话:3326199 332615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渊楼204室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