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总评成绩排名在前50%,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已获批各级各类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0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次申报中,每名学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重复申报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要求
1、选题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三类,分别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研究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部院、跨专业合作,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本科生项目基础上深化研究,申报本项目。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创业实践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学校优先支持有成熟基础、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团队继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将成果落地;并优先支持企业人员和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的项目。鼓励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2、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3、指导教师要求
申报校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鼓励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
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申报的国家级和校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及时关注校园网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正式申报通知并安排学生申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