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4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级:2024年1月8日上午、9日下午、12日上午、13日下午;
2022级:2024年1月8日下午、10日上午、12日下午、14日上午;
2021级:2024年1月9日上午、10日下午、13日上午、14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段为9:00—11:00,15:00—17:00。
二、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考试课程 | 年级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高等数学 | 2023级 | 2024年1月8日 | 9:00-11:00 |
大英I | 2023级 | 2024年1月12日 | 9:00-11:00 |
大英III | 2022级 | 2024年1月10日 | 9:00-11: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22级 | 2024年1月12日 | 15:00-17: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21级 | 2024年1月9日 | 9:00-11:00 |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安排
教育学考试时间在1月6日9:00-11:00;
心理学考试时间在1月7日9:00-11:00。
(三)军事理论教育学考试安排
军事理论考试时间在1月6日 15:00-17:00。
(四)学院(部)专业课考试安排
请各学院(部)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在其他考试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课考试,于12月18日9:00-21日通过教务系统“个人事务—教室借用”申请考试教室,12月22日前完成公共课、专业课的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务科(详见附件1)。
注:1.各学院(部)根据考试实际所需合理申请教室,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教室资源浪费;2.教务处将在12月18日9:00前清空所有教室申请,各学院(部)在18日9:00及以后申请的教室视为有效教室。
(五)各学院(部)不同年级考试课程门数不低于4门,未列为学校考试课的其他课程由承担单位负责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考核。
三、试卷命题
各学院(部)确定考试课程命题人,在12月18日前(考前20天)完成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命制每门课程两套难易程度相当的A、B卷及参考答案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印制前由学院(部)安排专人保管。考前,主管教学领导确定期末考试选用试卷(A卷或B卷)。具体要求:
(一)试卷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试卷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且与课程目标、教学目标达成度相契合。
(二)按照专业认证、本科教学评估等相关要求进行命题,试题量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难易度遵循学生成绩正态分布。
(三)试卷题型不得少于四种。推荐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案例分析、翻译题、写作题等。
(四)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近三年,试卷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25%。
(五)为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制度,鼓励公共必修课承担单位期末考试实施教考分离。
四、试卷印制
为规范试卷印制和交接工作,命题教师认真校对试卷无误后,填写试卷传递卡,经教研室主任、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前派专人交至考务科,同时将期末考试试卷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015127@htu.edu.cn,压缩文件夹命名:**学院(部)2023年秋期末考试试卷印刷。每份试卷为pdf格式,命名:课程试卷+印刷份数。每个学院(部)仅限发送一个压缩文件。
教务处统一将试卷和试卷传递卡交承印方印制。送卷后第五天,命题教师到指定地点校对试卷,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方领取试卷。
五、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成绩录入及备案工作
(一)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试卷评阅标准》(详见附件2),组织教师集体评卷。
(二)阅卷后,各命题教师按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认真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填写《试卷质量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表》(《分析表》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端口下载填写)。
(三)成绩录入规定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录入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28日。
(四)做好试卷、成绩册及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的备案工作,按照《考试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归档保存。
六、加强考风建设、严明考试纪律
(一)各学院(部)考前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进行考试专题培训,组织监考教师集中学习《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考试相关文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考试及违纪处理》、《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
(二)考场布置要求规范(隔二坐一)、整洁、明确。黑板上要有座次表,且不能一成不变。学生凭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考前检查座位上是否有作弊材料,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和巡视记录单,巡视记录单须于当天交考务科。
(三)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参与全校巡考工作,各考场高清监控系统全部开通,由工作人员和巡考人员全程监控、取证。
(四)学院(部)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专项教育,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计入诚信档案、接受纪律处分、重修相应课程、取消“推免”资格等)。每场考试前10分钟向学生宣读有关考试违纪处理的规定。
(五)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纪考生,监考教师需做好记录,做到有理有据,如实上报,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试卷抽查工作
学院(部)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工作,教务处根据自查情况,将聘请有关专家抽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评卷质量。对于严重质量问题,将按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