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顺利做好2025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申请我校2025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且通过培养过程性考核的师范类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4月12日8:00-9:30《教育学综合测试》
10:00-11:30《**学科基础测试》
三、考试地点
启智楼和新五五四楼
四、考试安排
(一)根据各师范专业培养过程性考核通过人数确定考场数量,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师范专业学院(部)按要求报送监考教师名单,具体人数分配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无法参加面试。
(二)对于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成绩均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以及本次申请认定的学段学科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按学院(部)要求上交笔试证明材料,学院(部)核查和归档保存;如其笔试学段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不一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前,考生需认真阅读《考生须知》,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
(二)考生凭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进入考场,禁止将纸张、书籍及电子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小时后可交卷。
(四)考试期间,全程视频监控。如发现违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成绩,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笔试结束后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笔试合格名单。面试定于4月26日进行,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六)笔试和面试均通过者,认定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合格,数据上报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