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院系):
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校区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春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与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安排:2023年4月25日-2019年4月28日
工作要求: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深入一线、注重实效,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履职尽责,通过细化举措、精准发力,切实查找本部门(院系)所辖区域和部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
时间安排: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
工作要求: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牵头组织,校区各部门(院系)全面配合,对全校区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校区各区域和部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安排见附件)
第三阶段:闭环整改阶段
时间安排:2023年5月7日-2023年5月14日
工作要求:对集中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与隐患通过校园安全双重预防系统平台(学安系统)限时闭环整改,确保工作质量与实效,对存在的突出和典型问题将予以通报和问责。
附件:2023年春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与整治工作安排表.docx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