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3-01   浏览次数:87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1号)精神,现将200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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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师资科
                            200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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