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3年即将过去,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本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现在开始进行,现将统计表格的样表分发给各有关单位,望积极配合。务请在2004年1月8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报送科研处。特此通知。 附注: 1. 科研统计材料将作为校史资料留存,为保证原始数据的翔实、准确,请各院系主管副院长(副系主任)、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主抓统计工作,并在上交的纸质表格上签名; 2. 请有关院系注意搜集在本院系兼职的校领导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的科研成果,切勿遗漏; 3. “2003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表格请在科研处网页上“相关下载”中取得; 4. 已经收到用稿通知并在年底前出刊的论文及年底前出版的著作,均在统计之列。 科研处 20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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