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校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捷获取校务公开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河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学校还将根据信息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综合利用学校主页、校内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告栏、办公自动化系统、《年鉴》《河南师大报》、广播电台、文件以及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信息产生后,学校各信息拥有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公开,最迟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依据被申请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373-3326165
传真号码:0373-3326507
电子邮箱:xwgk@htu.edu.cn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勤政楼107室
邮政编码:453007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信息公开网(网址://www.wii-art.com/xwxxgk/8403/list.htm)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申请人要提供公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相关提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信息公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和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2.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申请信息掌握单位(组织、团体)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但要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
联系电话:0373-3325864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勤政楼316室
邮政编码:453007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监察处提起复议仲裁。对复议仲裁结果不满意者,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