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校内各单位在校友联络、资源拓展与基金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校友与基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创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激励各单位和个人不断提升校友与基金工作水平,加强校友与母校的联系与合作,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助力学校事业发展。
1.先进集体:校内各单位;
2.先进个人:校内各单位从事校友与基金工作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参照《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数量
1.先进集体:8个左右;
2.先进个人:15人左右。
五、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择优推荐先进个人1-2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分别填写《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筛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候选人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公示:由学校领导、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校友分会负责人等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学校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时间
1.申报推荐时间:3月18日-3月23日
2.评审公示时间:3月24日-3月28日
3.表彰奖励时间:3月31日(拟定)
请参评单位于3月23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iaoyouhui@ht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致远楼402),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林丁香 王星举 联系电话:3326911
张 静 联系电话:3329022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