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5-03-18浏览:64设置

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校内各单位在校友联络、资源拓展与基金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校友与基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创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激励各单位和个人不断提升校友与基金工作水平,加强校友与母校的联系与合作,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助力学校事业发展。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校内各单位;

2.先进个人:校内各单位从事校友与基金工作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参照《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数量

1.先进集体:8个左右;

2.先进个人:15人左右。

五、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择优推荐先进个人1-2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分别填写《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筛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候选人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公示:由学校领导、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校友分会负责人等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学校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时间

1.申报推荐时间:318-323

2.评审公示时间:324-328

3.表彰奖励时间:331日(拟定)

请参评单位于323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iaoyouhui@ht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致远楼402),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林丁香  王星举   联系电话:3326911

              联系电话:3329022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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