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校内各单位在校友联络、资源拓展与基金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校友与基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创建。参照《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经集体及个人申报,校友与基金办公室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
一、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教育学部、旅游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基础教育集团办公室
二、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马文韬 刘小先 刘小綪 刘广宣 杨刚刚 张喆
曹锟 曾秀娟 翟方 魏波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指定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373-3326911 0373-3329022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