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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入库填报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4浏览:9896设置

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多出高水平成果,充分调动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研〔2020〕4号)和《学生单项奖励评定实施办法》(师大学〔2022〕3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入库填报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1.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2.生填报流程: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进入“科研管理”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登记、单项奖励登记、知识产权登记、科研项目登记、著作教材登记)。申报单项奖励的竞赛需再次填报。科研成果库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可随时填报。

3.师审核流程: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端)”,进入“研工管理”模块,导师分别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审核、学生单项奖励审核、学生科研成果审核、学生专利情况审核、学生著作教材审核、学生科研项目审核)进行审核确认。

4.院(部)审核流程:学院(部)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库。进入“研工”模块—科研成果管理,分别对究生的科研成果(学生发表论文审核、学生单项奖励审核、学生专利情况审核、学生著作教材审核、学生科研项目审核)进行审核确认。建议学院(部)定期开展成果审核工作。

5.研究生科研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所有申报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支撑成果须通过入库审核后,方可申报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二、2023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

2023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1.申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3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者除外)。

2.评选条件

(1)研究生在学期间已经发表并见刊的学术论文,已有专利号的发明专利,由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

(2)参评毕业生研究生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知识产权、科研项目、著作教材)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取得。

(3)仅有录用通知、接收函,没有页码、期卷号的学术论文,没有书号(ISBN)的著作教材,未结项的科研项目,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及已经参评过同类奖项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均不在受理之列。

(4)硕士研究生从在学期间发表的第二篇论文、博士研究生从在学期间发表的第四篇论文开始计奖。

(5)在《研究生学报》上发表的论文,本次科研成果评定按CN期刊对待。

3.奖励条件

(1)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SSCI、EI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发表在国际会议论文集并被ISTP收录的论文。论文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组中的任一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导师组的组成按照《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以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或除导师组中的任一导师外的第一作者,由权威出版社出版(见科技处或社会科学处规定)的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5名,国家级前8名。

(4)获发明专利。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

根据《学生单项奖励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者除外)。

2.奖励类别

单项奖励分为六个类别,分别为:学科竞赛类、技能竞赛类、艺术展演类、体育竞赛类、创新创业类和宣传报道类。

3.申报条件

(1)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在2022年6月7日—2023年4月30日之间;没有原件的单项竞赛奖不在受理之列。

(2)《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省级及以上单项竞赛获奖等均可申报,申报国家级、省级单项奖励的奖项对应须是《学生单项奖励评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国家级比赛、国家级比赛的河南省省级分赛。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

1.在线申报、审核

(1)个人申报

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 “科研管理—科研奖励申请”模块进行在线申报,用于申报的成果只能从成果库中提取(注意必发论文和申请奖励论文的区别);系统选择符合奖励的成果后,在页面右上角选择:保存。

(2)导师审核

导师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研工管理—科研奖励申请审核”模块进行在线审核。

(3)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人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研工管理—科研奖励申请审核”模块进行在线审核。

2.申请材料报送

(1)系统审核完毕后,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生进入该页面右上角点击Word打印,打印《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

(2)证明学生本人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的纸质材料及证书原件的电子版务必按照要求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原件交由学院(部)审核备查,不提交研究生院,直至科研奖励在学校发文后将原件退还给学生本人。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

1.个人申报

(1)申报单项奖励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科研管理—单项奖励登记”模块进行在线登记,参照《实施办法》中关于比赛的具体名称填写清楚奖项名称、级别等,同一比赛奖项以最高级别奖项为准,如有特殊情况请备注(例:团体项目负责人或文章共计XXX字数)相关信息。

(2)学生进入“科研管理—单项奖励登记”模块,选择需申报的奖励项目(注:个人同时申请多项单项奖励时,需按不同比赛分开选择),右上角点击Word打印,打印《学生单项奖励申请表(研)》,一式一份;集体项目需以项目负责人申报,填写相应表格,其他成员只填写姓名和学号,参考样例。

2.材料报送

(1)申报研究生单项奖励的支撑材料需报备党委研工部,需要准备:比赛通知、承办单位证明、获奖证书、作品或成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证书复印件背面注明获奖人的学号、姓名、学院(部)、联系方式及预留卡号(或者开户行为“建设路支行河师大分理处”的建行卡号。注意:持卡人姓名必须和申报学生姓名一致)。

(2)学院(部)严格按照奖项类别进行审核并汇总,同一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需认真核对统一。

四、学院(部)审核、评选、公示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部)审核并汇总,以学院(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2.各学院(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根据奖励条件认真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退回,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进行审核;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全部选中,分类下载《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论文、单项奖励、发明专利、著作教材、科研项目),汇总表A4横板打印,一式一份,以学院(部)为单位规范整理。

3.经学院(部)审核通过的各类申报汇总表需在学院内公示3天(工作日)。

五、时间要求

1.学生申请、学院(部)汇总审核公示时间:4月14日至4月30日。

2.最终材料报送:5月8日11:00前。

六、报送要求

1.《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学生单项奖励申请表(研)》、《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及相应的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

2.各类汇总表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

七、公示及奖励

1.公示:学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5天。

2.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奖励奖金和证书一同发放。

八、相关说明

1.同一项科研成果不重复奖励。以合作项目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申报,其他成员只填写姓名和学号,申报表上需该项目全部成果持有者签名。

2.已成功申报2022年及以前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单项奖励、发明专利、著作教材、科研项目)奖励的项目,及该项目(作品)已在校内其它单位获得奖励,均不能参加本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

3.颁奖前若有违反相应评选条件的情况发生,取消该奖励。获奖项目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经查实后撤销奖励,追回所发奖金,并视其情节予以必要的处理。

4.未尽事宜,以《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研〔2020〕4号)和《学生单项奖励评定实施办法》(师大学〔2022〕38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成果入库和毕业生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加强指导、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保证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切实保证入库及评选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2.以上材料虽为研究生本人申报,但为了确保所有符合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生都能如期申报科研成果奖励,请各学院(部)广泛宣传,确保本单位的所有导师及研究生都收到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报送地址:文渊楼113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学生单项奖励申请表(研)(填写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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