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8浏览:79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及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负责单位

时间

各学位点依托单位撰写学位点撤销报告、增列报告,确定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报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部)

学院(部)可随时提出申请。

对撤销、增列学位点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审核,并反馈。

研究生院

拟增列授权点需报送论证报告和申报的相关表格。

相关学院(部)

聘请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组成专家组,对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是否同意调整

研究生院

1010日前

对本年度拟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进行公示

研究生院

1010日前

汇总材料报送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院

1030日前

 

二、相关要求

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列表:

1.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

3.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版)

4. 202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6.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7.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授权点简况表

8.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授权点简况表

9.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简况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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