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结束,待录取名单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本网站公示。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不需要调档,也不转党团关系。定向协议请下载附件1填写。
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请下载附件2填写。
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非定向考生切记不要填),必须按要求完成以下两个工作,具体如下:
(一)定向协议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5时前,邮寄(或送达)至我校;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研究生院招生科(文渊楼116),邮政编码:453007,联系电话:0373-3329034(由于研招办人员有限,不能去快递点取件,请告知您选择的快递公司必须把邮件送到办公室;建议选择EMS)。
(二)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打开腾讯文档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定向单位名称,保存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下午15时前。
定向协议逾期不交者,非全日制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全日制考生按非定向拟录取,毕业时按非定向就业。成功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按定向拟录取。拟录取结果一旦上报录取类别不再变动。在校期间及毕业时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附件:1、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doc
考生常见问题汇总:
1、什么是在职定向就业?
回复:在职定向就业是指在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跟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之后返回原单位。在入学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之后学校不颁发派遣证与报到证。而非定向就业指考生目前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校时需要将自己的档案、人事、户口等关系转到学校,若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会取消入学资格。
2、定向培养协议上,甲方盖什么章?
回复: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若无人事部门可使用单位公章,定向单位是中小学的考生,学校章、教体局章均可。
3、定向培养学费是否培养单位报销?
回复:定向培养学费问题请考生与培养单位协商,本协议不涉及此问题。
4、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必须都邮寄学校吗?
回复:是的,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盖章(考生签名)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