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师大研〔2024〕1号)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之规定,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拟转入培养单位考核、研究生院初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张园厂等5位同学转专业申请获得通过,现予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原培养单位 | 原专业 | 拟转入培养单位 | 拟转入专业 |
1 | 2303084027 | 张园厂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
2 | 2202183097 | 石展硕 | 物理学院 | 光学工程 | 物理学院 | 电子信息 |
3 | 2318283035 | 张永辉 | 社会事业学院 | 农村发展 | 社会事业学院 | 社会工作 |
4 | 2318283036 | 刁鹏文 | 社会事业学院 | 农村发展 | 社会事业学院 | 社会工作 |
5 | 2318283045 | 郭金龙 | 社会事业学院 | 农村发展 | 社会事业学院 | 社会工作 |
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6月24日至6月28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公示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电话:0373-3326186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