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及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韩万渠发布时间:2022-05-15浏览次数:96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及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河

副组长:韩万渠

成员:刘科  席来旺  李峰 

秘书:胡笑雨  艾昆鹏

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察督导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李洪河

成员:张  瑾  王鹤亭  朱庆红  马文韬

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政治学一级学科实际情况我院成立2022年“博士招生硕博连读考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均由相关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1人,工作秘书2人。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我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2022年我院采取“普通招考”“普通招考”考核内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普通招考”初试

按照校统一安排,采用线上笔试方式进行,拟定于5月15日全天,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为考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为监考平台,组织考生进行线上笔试。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时间:

 ①5月15日9:00-11:00,组织外国语考试。

 ②5月15日15:00-16:30,组织专业课1考试。

 ③5月15日17:00-18:30,组织专业课2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外国语和专业课考试。考试将全程录屏。

2)“普通招考”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上线人数,按照各方向招生计划名额1:1.5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第一轮次,每个方向初试成绩第一名当然获得复试资格;第二轮次,如果第一轮次排完后根据复试比例还有剩余名额,按方向和初试分数从高到低考生确定复试名单。如按前述比例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并列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4.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院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的复试线要求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

(二)录取步骤

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拟录取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核复查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一年不得报考。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核纪律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前,学院各考核小组组织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考试环境要求

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普通招考”初试考生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手机用于参加线上笔试,具体准备请参见学校网站后期发布的“考生须知”。 “普通招考”复试具体准备请参见学院后续通知。

(三)考核内容保密

严禁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对考核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考核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提前对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考务人员凭证错时错峰经体温检测入场,按要求佩戴口罩分散就坐。

发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七、应急准备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网络要求同时具备WIFI和4G/5G移动数据两种网络连接方式,要求同时开启,并确保考试过程中设备电量充足。

2.学院负责通知考生进行测试场模拟演练,以测试软硬件设备及网络,同时熟悉考试流程及要求。考生无故失联或者不参加考前模拟演练等环节,导致正式考试期间因设备、网络及操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统一安排备用场所及技术保障人员,确保线上考试期间校方的网络、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督查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考核现场及各个网上考场的视频巡视工作,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督查与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4.院级咨询与申诉

申请人对博士生招生考试环节有异议的,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或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

联系电话:0373-3328205

电子邮箱:hanwanqu@126.com

办公地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0办公室

5.校级咨询与申诉

咨询或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电子邮箱:hnsfdxyzb@163.com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招生科(西校区文渊楼112房间)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研招办

邮政编码:453007

九、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校研究生院规定为准。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校研究生院新颁布规定不一致时,按校研究生院新颁布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5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