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丰硕成果和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与精神风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以创先争优、加强组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和河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和校党委总体工作安排,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隆重表彰在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认真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工作指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共产党员要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和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达到振奋精神、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双重生活会制度,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须于6月15日前完成。
二、评选推荐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工作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党小组)对照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结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推选出本支部表现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组织要按照向一线倾斜、向工作业绩突出的支部倾斜、向有重要贡献的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学校分配的先进名额,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整理有关先进事迹材料,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校党委研究决定。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情况,按照“五个好”的标准,推荐1-2个党支部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程序为:单位推荐(申报)、组织部审核、评审组现场评审、党委研究决定。各推荐(申报)单位需填写《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并准备好先进事迹汇报材料。
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获奖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通过民主评议,评出导向、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2、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民主评议,以党内和谐推动校园和谐、单位和谐。
3、要严格把握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程序,优中选优,保证每一个推荐对象都符合条件,体现水平,经得起检验。
《党员考评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以上表格请从组织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以及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工作总结等材料,务于6月15日下午6时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各类表格用16开纸双面打印,请不要改变其原有设置。
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中共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31日
附:
先进党组织条件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学校党政的决定决议,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领单位科学发展的能力强。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方面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规范、科学、和谐、高效”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四是工作业绩好。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尤其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居于前列。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表现优异。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弘扬先进大学文化、营造文明和谐校园中发挥表率作用。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2、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3、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4、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内容、载体、方法和途径。
5、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群众认可度高。